为进一步体现环境执法刚性,形成执法打击震慑合力,自2018年6月1日绍兴市本级率先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以来,全市各区、县(市)积极推动。截至目前,全市6区、县(市)均已设立公检法驻环保联络机构,形成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“1+6”全覆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