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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市上榜“2018美丽山水城市”

  • 发布日期:2018-12-25 14:51
  • 信息来源:市环保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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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近日,以“生态文明,绿色发展—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建设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美丽中国”为主题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,绍兴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水城市样板,与南京、南宁、海口、宣城、三亚、延安、绵阳、西双版纳、梅洲、常德、林州等11个城市共同上榜“2018美丽山水城市”。绍兴是2018年浙江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,也是浙江省继2017美丽山水城市——杭州、丽水之后,第三个上榜的美丽山水城市。近年来,绍兴市深刻认识和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以美丽绍兴建设为总抓手,大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,颁布实施了《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和《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》等一批地方环保法规,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、碧水行动、治土、清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,生态环境持续改善,群众满意度、获得感不断增强,使绍兴市在全国诸多城市中胜出,最终上榜“2018美丽山水城市”。